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企业而言,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系列实质性好处的开端。它标志着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等方面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可以为企业带来了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多重利好。
一、申请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常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简单说就是企业成立一年后,合法合规运营未发生违法行为,企业有科技人员参与研发活动形成研发费用,科技人员和研发费用分别达到一定比例,拥有核心常识产权,在生产经营中能转化为高新收入(即收入类型需符合《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且高新收入占同期总收入需达到60%以上。最后创新能力评价达到相关要求(70分以上)。
二、创新能力评价
创新能力评价指企业的常识产权、科技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四个方面评分后,累计能到达70分以上。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就是以上列举的内容,当然具体到实务中会复杂很多,例如企业的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指标是检查的重点,具体哪些费用可以归集,哪些费用不能归集,与会计核算上、税务上加计扣除的口径都不一样。商洛高新区竭诚为您做好政策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914-203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