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我市牵头整改的商洛市丰源矿业企业等11家矿山部分采区停产后未开展生态修复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现对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5644 邮箱:slhbdcbgs@163.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反馈问题:三十六、商洛市丰源矿业企业等11家矿山部分采区停产后未开展生态修复;丰源矿业企业废弃矿硐未封堵,废渣弃石沿山体随意堆放,矿井涌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违规侵占林草地450亩。
整改情况:1.开展商州区违规侵占林草地问题专项排查,共排查采矿权企业45家、探矿权企业18家,建立了排查台账。经核查,商洛丰源矿业企业损毁土地面积为138.93亩(林地73.14亩、非林地65.79亩),其中非法占用林地32.76亩。目前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损毁林草地均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完成11家退出矿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面积约272.08亩。完成商洛丰源矿业企业废渣弃石、废弃矿硐排查。经核查,商洛丰源矿业企业共有20个废弃矿硐(其中1个有涌水排出)和38处废渣弃石点,目前废渣弃石通过清渣、修排水渠、砌石挡墙、覆土植绿等方式均已完成治理;废弃矿硐均已封堵,无涌水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