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0510-152614-610 | 发布机构 | 必威·BETWAY(西汉姆联)唯一官方网站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6-07-18 00:00 | ||
名 称 | 关于对人民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洛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企业:
你企业报我局的《关于请求审批商洛市人民路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函》(商交投函[2016]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原市委院内西侧,占地3.32亩,拟拆除原有建筑,新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424个停车位,建筑面积约8329平方米,总投资2700万元。经审核,该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同意予以登记。
二、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相关法规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进行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将依据环保相关法规,从严查处。
(二)拆迁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砂石料场应采取封闭储存或覆盖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场地经常洒水,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营运期间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规范处置。
(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直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五)停车场进出口设置限速牌和禁鸣标志,以减少噪音污染。
三、我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商州区环保局分别负责对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
四、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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