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4-00499 | 发布机构 | 必威·BETWAY(西汉姆联)唯一官方网站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15:48 | ||
名 称 | 省秦岭办通报柞水县杏坪镇穆家庄铜矿露天堆放石料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省秦岭办通报柞水县杏坪镇穆家庄铜矿露天堆放石料问题收悉后,商洛市高度重视,制定了《柞水县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县级自查验收、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核查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9日
反映方式: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资源局反馈。
联系电话:0914-2396381
附件:杏坪镇穆家庄铜矿露天堆放石料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附件
杏坪镇穆家庄铜矿露天堆放石料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3年9月,省秦岭办反馈柞水县“杏坪镇穆家庄铜矿纸坊沟尾矿库坝底长期露天堆放大量石料,无用地手续”问题,柞水县高度重视,马上安排柞水县资源局牵头,应急局、林业局、环境局配合,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精心制定了《柞水县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杏坪镇穆家庄铜矿纸坊沟尾矿库坝底长期露天堆放大量石料,无用地手续。
二、整改情况
经核查,省秦岭办反馈柞水县“杏坪镇穆家庄铜矿纸坊沟尾矿库坝底长期露天堆放大量石料,无用地手续”问题情况属实。该问题实际为陕西柞水泰和铜业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泰和企业”)于2015年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开采出的矿石及石料堆放在柞水县杏坪镇党台村二组纸坊沟内,2017年矿山停止生产。经现场勘测,共占用土地5457平方米(部分压占尾矿库坝体),其中:占用建设用地2328平方米、占用林地3129平方米。2024年1月30日,柞水县资源局对泰和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柞自然资执字〔2024〕2号),罚款77199元已缴纳到位,堆放的矿石及石料已清除,坝体下占用土地已全部覆土植树,坝体及斜坡坡面采取人工方法种植了草籽。目前,柞水县按照整治方案,于2024年5月15日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5月20日通过自验,5月28日通过市级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大大生态文明思想为引导,全面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历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扎实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关心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全力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田长制、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和回头看,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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