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zj/2024-0003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 ||
名 称 | 商洛市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第二期)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洛市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第二期)
七、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答: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家庭。
八、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单人保”?
答: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其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
九、低保政策规定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如何界定?
答:低保政策规定的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指提出救助申请前6个月内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提出救助申请前6个月内经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在五万元以上的人员或罹患以下疾病且有日常医疗支出的人员: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Ⅱ期及以上)、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溢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型精神障碍、风湿性心脏病。
十、低保的分类施保对象有哪些?
答:低保的分类施保对象包括低保对象家庭的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
十一、低保分类施保标准是多少?
答: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
十二、什么是渐退帮扶政策?
答: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低保,农村可按原政策给予 12个月的低保,残疾人低保家庭在此基础上可适度延长,最多延长至 18个月,期间可不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帮扶期满后,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退出低保。渐退帮扶期内,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返贫的,经乡镇(街道)审核,终止渐退帮扶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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