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nyncj/2024-00299 发布机构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7-30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12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商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商政函〔2010〕25号),成员涵盖发改、财政、食药、工商、林业、水务、环保、公安等19个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市农业农村局每年与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考核问责。2019年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个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农田到餐桌”无缝监管。

二、关于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资源配置建议

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执法等方面投入,确保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钱干事、能干成事。2019年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撑商南县实施商南茶地标保护工程。2022年对创建达标的商南县富水镇、湘河镇市级标准化监管站各补助经费5万元。今年为商南县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等工作。

三、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议

近年来,全市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一是提高市场检查频次。制定印发全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环节抽检占全年任务比重保持在30%以内。要求今年商南县完成例行监测任务8171个,其中县级定量监测171个,定性检测8000个。监督抽查对标“农产品定量监测达到千人1.8批次,其中监督抽查数量占比不少于20%”目标任务,完成抽检37个。用农产品质量抽检倒逼农产品生产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认证积极性。二是强化质量追溯。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省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市上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将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管理,深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扎实做好合格证的开具、收取、保存等工作的培训引导,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出具合格证的查验和监督检查,协同配合形成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查询、全程可管控。

四、关于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建议

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作为提升公众认知,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现场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材料、农业网及微信公众号线上科普等方式,定期组织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开展生产技术、科学用药等方面的培训引导。今年以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引导20余次,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读本等材料2500余份。督促生产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用药记录,科学合理选药用药,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用药档案规定,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生产者的道德意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充分营造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等良好氛围,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