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30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19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江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设施投入的建议。一是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服务范围为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全域和山阳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目前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2023年底建成运行。建设柞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范围为镇安县、柞水县和山阳县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二是配备转运设备。市委、市政府筹措资金3000万元,为全市镇村镇村配发压缩垃圾车、电动垃圾收集车等共1398辆。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为镇村配备垃圾专员设备。
二、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一是推进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引导各县区进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编制,目前县区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在进一步完善中。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的考核机制。采取不打招呼暗访督导的形式,每季度适时深入县区、镇村,根据相关线索,下发相关督办通知,进行专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及时召开座谈会进行通报反馈,限时进行整改,并引导县区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垃圾处理项目的推进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三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常态化巡查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建立“公益岗位包公共区域、农户包房前屋后”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备县、镇、村三级网格管理员3577名,农村保洁员10232名,将清洁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
三、关于拓宽资金渠道的建议。一是争取中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千方百计筹措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山阳县、镇安县获批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别下达资金2000万元,支撑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站、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垃圾压缩转运车、垃圾箱等设施购置配备。二是整合涉农资金。市财政局修订了《商洛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支撑推进乡村振兴具体范围、项目管理费等内容做了进一步调整,为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简化审批程序。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引导意见》,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撑村级组织承接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有力促进了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四是创新管护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柞水县在全市率先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社会化运作模式。
四、关于提升环保意识的建议。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要点、村庄清洁行动倡议书、告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宣传资料60.5万份,推送发布信息820多条,通过广播电视、乡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喻户晓。二是激发内生动力。采取召开院落会、设置“红黑榜”、开展积分兑换、发放流动红旗等方式,累计进村入户宣传26.68万场次,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深化文明创建。充分发挥“五美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行“一约四会”等村民自治制度,有效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感谢您对大家工作的支撑,欢迎对大家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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