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31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39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商洛市委会:
您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撂荒耕地整治的建议》(第2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的建议
从2023年起,国家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十条措施》,明确指出“新建项目必须全部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安排与新建项目接壤区域,尽可能做到集中连片。”2023年我市创新推行“整市推进,企业代建”建设模式,已经将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16.75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申报核定新增粮食产能53.98万公斤。
二、关于退耕还林还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的建议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172号)要求,和省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认真落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政策措施的通知》(陕林种发〔2023〕17号)精神,自2020年后,国省不再下达新的退耕还林任务,退耕还林工作重心转移到落实成果巩固措施上。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加之我市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等原因,耕地占用量大,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艰巨,后备耕地面积数量不足,我市辖区内农民的撂荒地,绝大多数属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按国省政策不能纳入退耕还林任务。
三、关于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技术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撂荒地治理工作,将利用撂荒地扩大生产作为粮食安全工作的一大抓手,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结合县域特点制定出台激励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把撂荒地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相结合,大力推广农业增产新技术、新模式,引导微型耕耘机械上山入户,极大减少耕地撂荒抛荒问题。2023年我市与与省农机学会协作建成了商洛腾飞农业装备有限企业农业机械专家工作站,并集中采购割晒机24台分发县区,有效解决了丘陵山地或小块地小麦的机械收割问题,全市综合机械化率较2022年提升1.7%。
四、关于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的建议
我市在引导全市撂荒地整治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农户复种一批、亲朋代种一批、规模流转一批、社会化服务一批“四个一批”措施,推进撂荒地整治。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县(区)政府签订《土地承包仲裁(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拟定了《商洛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办法(试行)》,不断规范土地流转。引导农户对分布零散、交通不便的撂荒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就近流转给乡里亲邻、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68个、现代农业园区152个、农民合作示范社227个、示范家庭农场15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73家,从事旋耕、播种、防治、收割等单环节或多环节服务,探索全托管服务。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用于补齐服务环节差价,让小农户受益。
五、关于相关部门对农村撂荒耕地进行全面普查的建议
2023年10月开始,我市按照中省安排,依托“农事直通”APP移动App,对全市撂荒耕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摸排。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成立商洛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商洛市2024年撂荒地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积极协调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撂荒耕地发展规模经营,采取免费提供种子、化肥、技术,亲友代管代耕和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耕种等形式和方式,加快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下一步大家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联合交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措施加大农业投入,改善耕作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化流转,推进土地转包流转。引导各县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激励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把撂荒地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相结合,引导不愿耕种村民将撂荒耕地流转给有能力耕作的其他农户、经营主体经营,引导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加快撂荒地治理,把农村土地资源变为土地资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们对大家工作的关心,欢迎对大家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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