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nyncj/2024-0032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类别:A
签发人:王 璟
商农复函〔2024〕40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斌、魏芳、张撑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建议》(第2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率的建议
习大大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确保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我市严格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全市开展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百日攻坚行动。不断完善田长制工作,印发《商洛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责任体系,推行耕地保护网格员制度,确保每块耕地有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在优化土地利用率方面,持续优化完善《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形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并加快推进成果报批。按照“粮食安全优先、生态保护优先,高质量发展优先”的原则,高效开展“三区三线”划定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高效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监管,确保了全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编制完成市县两级2023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强力推进耕地流出恢复整改,2023年共计恢复补充耕地20.01万亩。
二、关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我市认真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论述和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委《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精神,2023年印发《商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推行“整市推进,企业代建”建设模式,建成高标准农田16.75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申报核定新增粮食产能53.98万公斤。全市推广应用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肥料机械深施、土壤改良、深耕整地244.95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102.29%。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2023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较2022年提高0.18等。
三、关于探索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模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的建议
我市积极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区域内分布零散、交通不便的撂荒地和“非粮化耕地”采取转包、入股等方式就近流转给乡里亲邻或者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截止2023年底,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200个、家庭农场2854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34家,通过不断完善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了“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格局。
在稳定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我市依托全市特有的农业资源和自然禀赋,聚焦发展集观光、休闲、娱乐、美食、购物于一身的绿色、康养休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农业+康养”“农业+研学”等新业态,建成商南县富水茶旅康养融合示范园、试马北茶小镇、城关茶产业康养示范园、山阳县黄花岭观光茶园综合体、丹凤县核桃主体公园等一批特色休闲农业观光园、示范园产业等产业景区59个,推动农、文、旅发展加速融合。
四、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激发全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市持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资讯媒体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增强农民顾惜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同时每年发放耕地地力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和油菜扩种补贴等各类资金,不断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下一步,我市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防止新增违法用地,持续深化违法用地行为“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商洛耕地保护打下坚实防线。
感谢您对大家工作的关心,欢迎对大家今后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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