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夯实监管责任。争取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等,研究解决药品监管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市食药安办名义组织对各县区政府2023年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考核和通报,制发了《2024年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实施方案》,将药品安全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夯实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严控风险隐患。多渠道收集风险信息,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对2家企业采取约谈、暂停经营风险控制措施。召开了全市重点药械化企业行政约谈会,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31项,实行问题和隐患挂单销号制度,始终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严查违法行为。开展了中药生产、麻醉精神药品、集采中选药品、网络销售药械等专项检查,责令整改135家,移交案件线索21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协作,互通信息,共享线索,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行刑、行纪衔接,上半年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55件,移交司法部门案件2件,查处网络违法销售药械案件3件。投诉举报立案率和处置合规率达10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相关线索4件。
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药械化清单化监管,积极探索基层药品监管“345”工作机制和基层监管所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两员”聘用考核机制,聘请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417名,村级药品信息员960名,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开展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市级统一受理和许可,审核许可及变更事项31家次。积极探索抽检分离、监检结合、查稽结合工作机制,提升了抽检的针对性、靶向性和不合格产品查处的及时性。探索建立了专兼结合的药品检查员队伍64人,完善检查员管理制度,实行检查员全市统一调派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