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市监函〔2025〕32号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2025年商洛市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我市“一都四区”发展目标,结合打造“中国康养之都”、乡村振兴、大规模设备设施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实际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布局,找准服务重大战略关键环节,进一步做好商洛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就公开征集2025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殖、智慧农业、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学问保护利用、农村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建设、节粮减损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学问旅游、广告会展、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残疾人服务、家居家装、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公共学问、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社会治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智慧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公共学问服务、公共教育、全民健身、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标准等;
(四)工程建设、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等;
(五)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六)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无实际适用对象和应用场景;
(七)仅限于所在某个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或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以及适用范围小、覆盖面窄的技术要求;
(八)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而制定内容未能体现我市特殊技术要求;
(九)行政法规和规范文件已作出规定的,制定增加权利人职责、权力、义务事项;
(十)没有政策支撑对市场主体开展评比、达标、评价、考核等事项;
(十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未完成;
(十二)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形。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机关单位等向标准所属专业领域的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材料。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标准立项材料时,应提交部门公函及以下材料:
1.《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标注盖章的栏目必须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2.标准草案(应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文本要素完整。拟修订的标准,还应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3.标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标准适用性分析、宣贯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调查计划、推动标准实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等相关举措)。
(三)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3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1.地方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标准内容涉及常识产权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按照申请书、标准草案、标准实施方案、其他补充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送电子版(Word文档)。
《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可在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频道(/scjg/)中下载。
联 系 人:标准化管理科 张俊峰 陈疆慧
电 话:0914-2993116
电子邮箱:591736857@qq.com
附件: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