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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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网络市场整治暨“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一批)
索 引 号 scjgj/2025-0000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不正当竞争 发布日期 2025-02-06
名  称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网络市场整治暨“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4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警示经营者、普法消费者,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行在网络平台销售配方乳粉宣称具有益智功能案

2024年7月2日,商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配方乳粉,宣称有效增强机体免疫力,有利于脑部和眼部发育,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2024年8月8日,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洛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美容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4年8月9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和销售门店广告宣传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2024年9月12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洛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机构在网络平台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案

2024年9月12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网络平台APP发布医疗广告,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同日,洛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适用认错认罚从宽办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简易程序处罚。

案例四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百货商行在网络平台使用医疗用语发布食品广告案

2024年5月13日,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的食品广告涉嫌使用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

2024年7月30日,柞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适用认错认罚从宽办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贸行网络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4年1月27日,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网络抽检不合格报告对当事人依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平台经营低脂奶粉,经食品安全网络抽检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同时,因案情复杂,该案进行了延期。

2024年8月8日,柞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适用认错认罚从宽办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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