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洛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商洛市拟用3年时间完成106条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其中,市本级14条,商州区14条,洛南县17条,丹凤县9条,商南县14条,山阳县16条,镇安县10条,柞水县12条。
《通知》明确了河流健康评价工作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最高层级河长为市级领导的河流、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河流,由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最高层级为县级及以下领导的河流,由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 年全面启动相关工作,2023年底前各县区完成3条河流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工作;2024年6月底、2025年6月底前分步完成名录内的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建立河流健康档案工作,跨界河流要协商毗邻市、县同步进行,河流健康评价结果按相关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是河流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评估、动态掌握河流健康状态、系统分析河流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为滚动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河流系统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是河长组织领导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检验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是全面强化河长制、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流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