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商洛市统计局通过强化法制教育、强化纳规入统、强化业务培训、强化数据审核和强化实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工作。
一是强化法制教育。要求统计人员严格遵守《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守报表制度要求,围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主动性、严肃性。
二是强化纳规入统。与发改、住建等部门密切联系,定期核对三方掌握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名单,及时将结果反馈县区统计部门,要求县区统计部门积极联系企业,收集资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统,努力做到应统尽统。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商洛市“五上”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对统计指标变动情况、指标含义、审核关系、佐证要求等方面进行讲讲解明,并对易错地方进行重点辅导。
四是强化数据审核。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加强对企业数据逻辑性和匹配性审核。对总量较大、增速波动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查询,要求县区做好说明,督促企业按时提供佐证。
五是强化实地核查。按照制度要求,对新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不符合纳统要求的,坚决不准入库。报表上报结束,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看施工现场,看相关佐证,确保数出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