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102-173049-12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9年救灾款物检查和冬春救助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应急发〔2020〕29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效果。市局决定开展2019年救灾资金及物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并对冬春救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这次集中检查,提高各级应急救灾干部对管好用好救灾款物重要性的认识,不断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程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杜绝漏洞,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准确、及时、公正、透明”,确保救灾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最大限度发挥冬春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19年以来下达的所有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县区、镇办两级冬春受灾人员需救助人口台账、已救助人口台账建立情况,救助标准制定情况,发放程序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拨付是否规范、内部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等。
2、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使用范围;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是否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进行操作;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等问题,有无平均发放的现象,是否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3、救灾款物的使用是否做到了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是否做到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救灾款物的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档案资料是否完善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县区自查为主,市局适时组织抽查。抽查采取市局领导带队,抽调县区相关人员交叉检查的方式。每个县区至少抽查2个镇办,每个镇办至少抽查2个村,每个村至少抽查3户群众。采取进村入户、当面询问、查看凭据,在县区、镇办和村委会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办法进行。
四、检查时间
从即日开始,利用一个半月时间进行检查。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4月15日),各县区深入各镇办,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查结果形成专题报告,并于4月15日上报市局。
第二阶段:市级抽查阶段(4月16日-4月底),市局检查组对各县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救灾资金量大面广,管理使用要求十分严格。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救灾物资监管职责,务必要高度重视救灾资金物资检查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把握政策,边查边改。各县区要认真把握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不遮丑、不护短,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自查工作不认真,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视情节轻重或造成的后果,在全市范围通报并严肃处理。
(三)开展冬春救助绩效评估。在做好资金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评估冬春救助工作效果,进一步健全灾害救助和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制度,不断提升灾害救助水平。5月底前在系统中填报受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并将冬春救助绩效评估报告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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