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yjj/2024-0008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商洛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文 种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商洛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商洛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商洛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陕西省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力推动工贸企业统筹发展与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显著提升。2024年作为工贸行业的“隐患攻坚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针对重大隐患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管控措施,从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度的“消存量”到2025年度的“控增量”,逐步完善2026年底前“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初步建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作为“强基固本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管理模式、风险管控等方面,全面强化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使用,提高监管效能。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作为“效能提升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提升安全管理效能,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等能力,减少工贸行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按职责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于《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1号)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依据应急管理部更新的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引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做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加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对应急部明令禁止的如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等情形加强监管。鼓励支撑企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提质增效。
3.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安全标准规范。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金属冶炼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不断优化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推动安全标准规范贯彻实施,2026年底前严格落实新制修订的钢铁、铸造、粉尘防爆、锂电池、危险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
(二)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与自查自改机制。2024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逐步推动工贸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引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督促工贸企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引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机制。
5.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工贸行业领域实际,强化工贸重点行业风险管控,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每年的重点整治任务,要从消除2024年度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控制2025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到逐步实现2026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大安全风险可控。各县(区)要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把销号审核关,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6.用好安全监管平台。持续提升全市工贸企业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监管平台及小程序使用率,必须将工贸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实时录入平台。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包联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包联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底数,对各级督导反馈问题隐患,要落实包联整改责任,实现治理销号闭环管理。
7.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推送的事故警示教育片,及时复盘工贸行业较大以上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和事故通报。
(三)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
8.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监管实际及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集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按照监管职责确定各自工贸企业参训对象,并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开展金属冶炼、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教育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层面组织的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工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9.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纳入企业自主培训重要内容。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应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现场考核,推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推进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落实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规定。
10.强化一线员工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将本单位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明确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具体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推动工贸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引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各县(区)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四)注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质增效
11.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深化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最新发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相关制度。
12.大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统筹推动、引导我市重点工贸企业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4年试点建设;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发动辖区内工贸企业,加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力度,市应急局将每年对各县(区)工贸企业创建三级标准化情况进行通报。要严格申报、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三年行动期间,每年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中,分别选树一批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并向国省层面推荐。
13.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推动重点工贸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实施“一案双罚”。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底前,重点工贸企业完成全市双重预防机制平台注册并使用。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规上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数据全面联网。
14.推动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政策。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落实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优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五)技术赋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5.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开展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2024年底前实现涉粉作业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企业接入系统。依托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功能模块,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管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6.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推广力度。结合工贸企业实际,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加快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铸炉、液压式铸造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六)多措并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7.强化工贸行业精准严格执法。坚持多通报、多发提示函、多暗访,深入推进异地交叉执法、精准严格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防范小型施工和作业可能引发的重大事故。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装备配备,加大“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建立工贸行业执法考评工作机制,对各县(区)打击工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约谈问责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
18.提升工贸行业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市县要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组织实地观摩学习、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执法队伍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的体能训练,提升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中省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大力选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工贸行业的领导要加强统筹、夯实责任、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定期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行动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年度目标任务与整体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在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要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预期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推出涵盖机制优化、管理革新以及先进技术运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典型案例,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局部经验带动全局发展;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撑和参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考核问责。为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重点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工贸年度考评重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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