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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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yjj/2024-0011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7-08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减灾办、市住建局、市气象局:

为提升社区(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防灾减灾常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社区(村)应对各种突发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不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贯彻习大大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抓手,

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有力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立足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框架,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等纳入创建内容。各县区减灾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体现特色”原则和“社区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结合社区创建主动性、工作示范性、亮点创新性等实际,择优确定拟创建社区名单。要组织发动相关部门,加强对拟创建社区的支撑和引导,从物资装备、应急队伍、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度建立等多个方面,提升拟创建社区的综合减灾水平。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初评把关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加强已命名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

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梳理总结

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分为社区申报、县区审核、省(市)核查和公示命名四个阶段。各县区减灾办要对照创建标准严把创建质量关,积极开展自评自查,认真填写《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表》,务于7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减灾办。市减灾办将逐一审核创建社区申报材料,于8月中旬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量化评分后择优推荐至省减灾办。省减灾办将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拟命名单位,经公示后,由省减灾委命名授牌。各县区减灾办要引导各社区按照《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评分表,依照创建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的要求,严格对标对表、认真落实,结合社区日常开展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员入户巡查宣传、相关工作推进落实等,充分梳理总结社区日常应急管理、安全管控和综合减灾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归纳工作重在平时,用日常工作实绩呈现创建效果,拟创建的社区(村)要深刻领会创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日常综合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夯实创建工作的基础。

三、加强协同引导,开展隐患排查

风险隐患排查是提升社区减灾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减灾办,镇(街道)要加强对社区(村)创建工作的引导帮带、定期督促检查,积极协助支撑社区发挥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和报送工作,挖掘辖区风险隐患早识别、早处置的成功案例,总结提炼成社区减灾的特色亮点。防灾避险要围绕社区防灾减灾实际需求,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立足群众避险转移组织、自救互救常识掌握和基本技能提升等基础性工作抓好创建。

各社区要摸清社区脆弱人群的数量和具体分布情况,对社区内脆弱人群实施重点保护,明确应急队伍和社区志愿者的救助对象;要聚焦辖区内重要部位防汛、防火、防震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基础设施清查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洪防汛设施和物资,加强重点防控点的日常监管和抢险队伍建设;对重点部位加大巡护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在社区交通干道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时刻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交通安全;要合理选址,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效疏散群众,绘制应急避难场所图,标明场所位置,绘制疏散撤离路线示意图,引导居民科学避难,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安全。

四、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创建氛围

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居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培养社区居民树立“自己的生命自己负责”“自己的社区自己保护”的基本防灾理念,引导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和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动员社区驻地单位发挥自身特点优势踊跃参与创建工作。各社区(村)要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以减轻社区灾害事故风险、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为重点,打造具有引领作用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握救灾常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天丰 电话:0914-2399006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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